低于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许因为家庭,学校,朋辈群体间的各种复杂原因而脱离家庭,没有监护人的保护,缺乏社会的教育和权利保障而成为流浪儿童。我国目前仍有大批的流浪儿童因为社会救助制度和体系的不完善,影响着我国未成年人群体的未来发展。如果不对流浪儿童的问题进行干预,不仅他们自身的身心会受到创伤,而且会对社会治安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文从流浪儿童的现状、成因,并以西安市救助管理中心为例,对它的现状及主要问题、社工的介入、救助机构的职能化能方面进行了探析,提出了以加强预防少年违法犯罪、不使流浪儿童将救助站仅仅作为收容所、减少二次救助的机会等视角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