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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模式转换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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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通过个人所得税进行个人收入调节分配,对促进社会公平与维护社会秩序,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国际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的大趋势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一些缺陷,较为合理的是将分类个人所得税课征模式转变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课征模式,这也是大家关注的热点。然而个人所得税模式转换须要什么条件,我国目前具备哪些有利条件及有待改进的方面等问题有待认真商榷。本文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模式转换方面进行简单讨论与探究。

陆春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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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个人所得税 模式转换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

2016

科幻世界杂志社

影响因子:0.101
ISSN:1006-0510
年,卷(期):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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