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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工伤认定争议程序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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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的工伤,台湾地区称之为职业灾害,而海峡两岸对工伤(职业灾害)分类及补偿之对象虽然基本上相同(分为职业伤害与职业病),但由于它们的认定依据明显不同,这样造成职业伤害(事故性伤病,)与一般工伤其认定基准或者认定标准与认定程序不同,导致认定结果的异议程序,尤其是职业病争议程序的形式、鉴定单位、具体内容等仍然存在着许多差别。

林荣泉、李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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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

国立金门大学

职业灾害 海峡两岸

2016

科幻世界杂志社

影响因子:0.101
ISSN:1006-0510
年,卷(期):20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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