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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诉讼离婚标准的缺陷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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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对"感情破裂"的离婚标准争论不断,大部分学者提倡将"婚姻关系破裂"作为裁判离婚的标准,其他国家及地区亦大都采用了婚姻关系破裂的标准.我认为,好的离婚标准能挽救一段尚未完全破裂的婚姻亦能解除实质死亡的婚姻关系.而现行的标准不能完全适应我国现实的需求.本文通过对诉讼离婚标准的基本理论、 我国现行诉讼离婚标准的研究和对德美及澳门地区婚姻法的比较研究,提出以"婚姻关系破裂"替代现行的"感情破裂"标准、 确立分居制度,增加对离婚过错事由的具体列举等建议,以期有助于我国今后相关法律的改革与完善.

胡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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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

诉讼离婚标准 感情破裂 婚姻关系破裂

2016

科幻世界杂志社

影响因子:0.101
ISSN:1006-0510
年,卷(期):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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