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各种各样的封闭性公共场所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装修污染、 生产设备污染、 监管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封闭性公共空间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进而使广大群众人身健康和财产权益受到侵害.但是由于我国缺乏全面的封闭性公共空间环境质量标准和具体的有关封闭性公共空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导致有些封闭性公共空间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的事实难以认定,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本文拟从封闭性公共空间污染的概念出发,结合我国有关封闭性公共空间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深入分析封闭性公共空间污染损害的责任性质,对建立和完善封闭性公共空间环境污染法律制度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