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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登记制度的公示公信作用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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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属于法律规定不动产的一种,其登记存在登记对抗主义与登记生效主义两种模式.但随着农村土地交易特点的改变,现存登记制度出现了不完善的地方,如登记性质不明确、 登记查询制度不完善、 缺乏登记错误纠纷赔偿机制、 登记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不适应时代的发展,也影响了登记的公示公信作用.应当明确登记性质,并完善配套制度,以配合农村土地流转新形势,保护农民利益.

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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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

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 公示作用 公信力

2016

科幻世界杂志社

影响因子:0.101
ISSN:1006-0510
年,卷(期):20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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