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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对基因编辑行为的管理规制
科研单位对基因编辑行为的管理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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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南方科技大学"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过去近一年,在此期间,国务院出台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其余相应的立法工作也在积极开展,但却没有提及科研单位应扮好的角色.基因编辑的管理规制专业性强,尺度难以把控,管理存在交叉,规定的法律层级较低,社会重视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科研单位作为科研工作者的主要工作平台,有足够的信息来源和专业知识支撑.虽然科研单位在法规范层面上,不具有对科研工作者管理的直接权限,但通过目的解释,科研单位应当是基因编辑行为的管理规制的第一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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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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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00
关键词:
科研单位
基因编辑
管理规制
责任主体
出版年:
2020
山东青年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青年
影响因子:
0.03
ISSN:
1004-0927
年,卷(期):
2020.
(2)
参考文献量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