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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单位对基因编辑行为的管理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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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过去近一年,在此期间,国务院出台了《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其余相应的立法工作也在积极开展,但却没有提及科研单位应扮好的角色.基因编辑的管理规制专业性强,尺度难以把控,管理存在交叉,规定的法律层级较低,社会重视程度低等一系列问题.科研单位作为科研工作者的主要工作平台,有足够的信息来源和专业知识支撑.虽然科研单位在法规范层面上,不具有对科研工作者管理的直接权限,但通过目的解释,科研单位应当是基因编辑行为的管理规制的第一责任主体.

潘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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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00

科研单位 基因编辑 管理规制 责任主体

2020

山东青年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青年

影响因子:0.03
ISSN:1004-0927
年,卷(期):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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