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2020,Issue(2) :312-313.

非集体成员继承农村房屋的困境及解决路径探析

孙一君
山东青年2020,Issue(2) :312-313.

非集体成员继承农村房屋的困境及解决路径探析

孙一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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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天津商业大学,天津30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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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非集体成员继承农村房屋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非集体成员由于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而难以继承农村房屋,其继承权无法得到完全的行使.从相关案例出发,可归纳出判决依据模糊不清、"房地一体"原则适用不明、土地行政登记审查不足的现实困境.针对如上困境,结合集体成员和非集体成员之间权利的平衡以及农村房屋继承的现状,应选择允许非集体成员通过继承农村房屋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

非集体成员/继承/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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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山东青年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青年

影响因子:0.03
ISSN:1004-0927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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