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魏特夫将治水视为古代中国专制主义政治权力产生和强化的唯一前提,认为中国在"治水文明"中形成了"强国家、弱社会"的"治水国家"结构,并通过治水强度的增强达到的专制主义超强的自我延续.然而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动态变化的视角下,所谓"治水国家"的权力起源具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强国家、弱社会"的单一国家结构不足以解释中国传统社会复杂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国古代专制主义国家权力的强化也具有更为复杂的逻辑.国家力量与社会力量在不同时期与不同治水领域具有不同的优势,需要制度化、规范化二者关系,发挥各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