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法领域中,比例原则素有"帝王原则"的地位.其基本内涵不应拘于传统的"二阶理论"或"三阶理论",将目的 正当性纳入比例原则更符合法律的实质正义.比例原则的核心价值是平衡行政目的 、手段与其损害的公民权利,因而,适用比例原则的关键在于把握这一平衡临界点.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分析,《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采用二分法的模式设定上遵循比例原则,但实施过程中因条款内容的不确定性,产生了分歧.为此,在探寻《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意旨是保障公民的休息权后,运用体系解释并结合实务中判定思路厘出此条款适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