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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讼师发展特点及其成因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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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中国,并没有职业律师,只有讼师。律师和讼师之间,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相距甚远。我国在清末民初时方才从西方国家引进了律师制度,但从春秋战国时期,我国便出现了以邓析为代表的讼师群体。在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基于专制集权的政治因素,无讼、息讼的传统道德观念等诸多原因的考虑,一直以来都对讼师持排挤与打压的态度。而讼师队伍中一些人巧舌如簧、唯利是图、陷人于罪的贪婪形象使得淳朴、善良的人民对整个讼师群体产生了诸多误解。因此,讼师多被人们冠以"讼棍""贪婪""教唆"等恶名,历史形象被极大地扭曲。其实,中国古代从来不乏富有正义感的讼师,他们救人于水火之间,因人民的危难挺身而出,代表着人民群众的利益。本文以这类讼师群体为"纬度",以朝代历史的更迭为"经度",对中国古代讼师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概述,对其发展特点进行了分析,最后将二者结合探析了中国讼师发展特点之成因。

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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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大学,甘肃 兰州730070

讼师 人民利益 统治阶级

2020

山东青年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青年

影响因子:0.03
ISSN:1004-0927
年,卷(期):2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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