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侗族民间节会的属性决定其不能完全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行政法对其进行保护具有自身的优势.一方面,行政法保护能弥知识产权对侗族民间节会保护的局限,另一方面,行政法在保护侗族民间节会的过程中存在着缺乏健全的公众参与制度、缺失行政救济制度、面临人为消亡的挑战等问题,因此,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完善行政救济制度、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加强行政立法迫在眉睫.
基金项目
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17C1271)
湖南省民间非物质文化研究基地项目(FWZ2016-03)
湖南省社科成果评审委项目(XSP20YBC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