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年2020,Issue(10) :321-323.

自始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制

薛凯磊
山东青年2020,Issue(10) :321-323.

自始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制

薛凯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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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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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说认为自始客观不能的合同无效,然而自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客观不能与主观不能的发生受偶发性因素的影响,以此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不具有合理性.自始不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而仅发生排除债权人给付请求权效果.原给付义务的存在是债务人承担履行利益损害赔偿的基础,然而在确定损害赔偿范围时应当首先考量债务人是否存在故意或对合同的履行作出强烈的担保,其次再判断债权人的主观状态,以合理界定双方的责任,达到相对公平的效果.

关键词

自始不能/客观不能/合同效力/损害赔偿/合理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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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0
山东青年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青年

影响因子:0.03
ISSN:1004-0927
参考文献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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