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作为社会养老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文章尝试从福利多元主义的视角来分析当前我国的居家养老服务建设中存在的各参与主体职责划分不清,责任不明确;志愿部门、商业部门和非正式部门等福利提供部门参与性不足;居家养老服务的多元福利联合供给机制尚未建立,“福利三角”作用发挥不平衡等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居家养老服务顶层制度设计、准确划分各福利供给主体的责任、积极培育民间组织和志愿者服务队伍和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宣传,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对策建议,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