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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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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根脉和灵魂,更加有力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就是要更加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建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中国人民开创人类文明新形态,人类文明新形态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最新表达,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为建设法治国家奠定坚实法律基础.中国式现代化是奠立在深厚文化自信基础之上的,蕴含着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特质,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和文化强国,需要在坚持"守正创新"的原则下,实现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悠久的中华文明是独具特色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中华法律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创新发展之源,"和而不同"的中华文明涵养人类文明形态创新发展.

宋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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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 法学院, 北京 100081

中华法系 法律文化 文化建设 创造性转化 创新性发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019)

19ZDA170

2024

社会科学家
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社会科学家

CSTPCD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89
ISSN:1002-3240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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