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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中人身安全保障问题研究——以《律师法》第37条第1款为中心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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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中遭受侵害事件近年来不时发生,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问题.通过对国内律师在执业中人身权受侵害的 38 例事件的实证研究发现:涉众型案件、婚姻和家庭等领域律师最容易成为受害对象,发生在法院内部或者法院门口的袭击事件占有相当比例.对方当事人、法院法警和本方当事人是侵害律师的三大主体.赤手空拳进行殴打是侵害律师的主要方式,遭受轻微伤和轻伤的损害后果占比较高,律师受侵害事件分布范围较广.有效遏制律师受侵害事件发生需要多措并举:一是培育公众的法治信仰和对律师地位作用的正确认识;二是律师言行上注意避免激怒对方当事人并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对本方当事人做好安慰解释工作;三是法院应加强对律师人身安全的保障;四是完善律师人身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五是将律师人身安全保护纳入培训内容,尤其应注重警示教育、人防和技防等措施的落实;六是律师协会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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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 法学院, 四川 成都 610207

律师 人身权利 保障 《律师法》修改

2024

社会科学家
桂林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社会科学家

CSTPCD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89
ISSN:1002-3240
年,卷(期):2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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