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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对国家存在必要性的两个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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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是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一个重要代表人物,他对政治哲学的一个主要贡献是对国家存在的必要性作了两个论证:第一,一旦国家不复存在,社会将成为"自然状态",人天性中的竞争、猜疑和荣誉必然会导致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使人们的生活陷于悲惨的境地;第二,"自然法"是使人们摆脱战争状态的"理性的指令",但对"自然法"的遵从需要某种"使人们畏服并以刑法之威约束"的权威,因而需要建立国家.他的这两个论证虽然遭到不少学者的质疑和批评,但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值得深入地研究.

段忠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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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所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霍布斯 国家存在必要性 自然状态 人性 自然法

2024

社会科学辑刊
辽宁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78
ISSN:1001-6198
年,卷(期):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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