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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管辖权:对新闻专业合法性论争的思想史再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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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自媒体在舆论场上话语权日盛,新闻专业合法性再次成为舆论争议的焦点.合法性争论的核心是新闻专业是否还具有对信息传播事务的管辖权.回溯思想史,自普利策推动新闻专业在美国高校建制开始,新闻专业也遭遇过两次合法性危机:当公关、广告以及战时宣传挑战了新闻专业对信息传播客观事务的管辖权时,"客观性"和"大众传播学"建构了得以巩固专业合法性的主观知识体系.时至今日,新媒介技术的基础设施化更加彻底地"解域"了新闻专业的信息传播管辖权,却也给了新闻专业一个重新锚定其主观属性的机会.新闻专业重申管辖权的关键在于回归"公共性"这一新闻的主观属性.新闻专业应致力于在更加纷乱的信息传播场域中提供"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信息产品.因此,当代新闻专业需要对"公共性"这一核心主观属性作出更具时代解释力的知识说明,而新闻业则需要给公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信息产品,这才是新闻专业重申管辖权的关键所在.

李耘耕、胡翼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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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传播学院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专业 管辖权 客观性 解域 公共性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20FXWB006

2024

社会科学辑刊
辽宁社会科学院

社会科学辑刊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578
ISSN:1001-6198
年,卷(期):2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