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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学报
2023,
Vol.
43
Issue
(8) :
33-36.
主债权罹于诉讼时效后的抵押权效力探究
王秀丽
李淑慧
绥化学院学报
2023,
Vol.
43
Issue
(8) :
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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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罹于诉讼时效后的抵押权效力探究
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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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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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安徽合肥 2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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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主债权罹于诉讼时效后的抵押权效力问题,《民法典》第419条继续沿用原《物权法》规定,"不予保护"之表述语焉不详,导致司法实践不统一.文章结合类案梳理与个案分析,以"抵押权行使期间性质之界定——主债权罹于诉讼时效后抵押权效力之认定"为主线,论证抵押权行使期间当属于其权利存续期间,并将《民法典》第419条"不予保护"解释为抵押权归于消灭,抵押人得以涂销登记,以使物之权利恢复至圆满状态.
关键词
主债权诉讼时效
/
抵押权效力
/
行使期间
引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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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安徽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课题(SK2021A1039)
出版年
2023
绥化学院学报
绥化学院
绥化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
0.195
ISSN:
2095-0438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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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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