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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不当解雇法律救济措施的反思与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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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建立了十几年的不当解雇法律救济措施在新形势下出现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判决很难获得实际执行,判决不予继续履行后的处理路径模糊,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在个案中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考察各国劳动法律制度并结合我国实际,可以对其针对性地增加相应配套机制.具体而言,从制度建构来说,可以区分不当解雇的类型并为其匹配最适合的救济措施.从实现机制而言,为了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具有可执行性应当准确辨析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的标准,引入民事诉讼法的行为保全机制,并借鉴英国的重新雇佣制度从而激活"复职判决".而为了建构公平合理的经济赔偿金计算标准,在针对高薪劳动者的不当解雇中,可以从民事损害赔偿的路径出发弥补经济赔偿金制度的不足.

范李思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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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法学院 广西南宁 530004

不当解雇 法律救济措施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经济赔偿金

2023

绥化学院学报
绥化学院

绥化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195
ISSN:2095-0438
年,卷(期):202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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