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是正义在教育领域的体现,旨在实现残疾儿童的教育正义。中国有着不同于西方社会的独特正义观和价值实现的方式,并进而影响着本土的融合教育实践。儒家正义观以性善论为人性基础,"仁"、"礼"和"义"为主要特征,其体现出的平等、仁爱、差异和公共善,与融合教育有很多相似之处。同时也影响着我国的融合教育实践,表现为:内在道德对外在制度的遮蔽,差序等级对权利观念的消解,实质正义与绝对正义的矛盾。我们应该以现代理念对儒家正义观进行重新诠释和阐扬,发扬"以人为本"的仁爱观,将公民道德注入"礼"的秩序之中,注重法治与"义"之间的互补与平衡,促进融合教育在中国的本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