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绥化学院学报
2024,
Vol.
44
Issue
(11) :
45-47.
艺术人工智能的"再主体化"过程及其合法性论证研究
侯岩松
郑光梁
朱威
绥化学院学报
2024,
Vol.
44
Issue
(11) :
45-47.
引用
认领
✕
来源:
万方数据
艺术人工智能的"再主体化"过程及其合法性论证研究
侯岩松
1
郑光梁
1
朱威
1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渤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辽宁锦州 121000
折叠
摘要
艺术人工智能是生成式人工智能阶段的产物,是人工智能底层逻辑在艺术创作领域的延伸.在现时代的社会生产中,艺术人工智能具备技术自身与其社会身份的双重属性,在双重属性基础上,其作为人工智能从"主体"向"主体+"演化的新阶段而出现,并在"类人"的意向性结构中带来向人类主体回归的"再主体化"趋势.文章基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思想,对于艺术人工智能"再主体化"过程进行形式方面与内容方面辩证统一的合法性论证,以期对艺术人工智能发展的社会效应前景做出鸟瞰.
关键词
艺术人工智能
/
"主体+"
/
"再主体化"
/
形式合法性
/
内容合法性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24
绥化学院学报
绥化学院
绥化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
0.195
ISSN:
2095-0438
引用
认领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