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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小产权房问题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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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各地农村纷纷出现了大量的小产权房。所谓小产权房,即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伴随小产权房的出现,衍生出了一系列值得关注和讨论的问题。

谢晓峰、苏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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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

小产权房 风险 处理 政策

2014

世界家苑
吉林人民出版社

世界家苑

ISSN:1671-9603
年,卷(期):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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