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近代康区,寺院利用其商业资本雄厚的优势,将寺内的资金物资等交付给"会首",让这些人专门去从事商业经营,从事利润丰厚的转口贸易,即将藏区出产的洋毛、皮革、药材、黄金等土特产运至康定、拉萨、成都等城市(也有远至重庆、上海等内地大城市),同时带回本地所需要的茶叶、布匹、日用百货、铁器及奢侈品等.综观康区寺院的商业经营,一方面寺院通过商业垄断、高利贷及其他封建特权控制了康区商业市场,从而达到最大程度剥削当地民众的目的,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寺院商业活动的积极作用,它打开了康区社会与世隔绝的局面,客观上促进了本地与外地之间商品流通.这种以商贸活动为中心的民族间经济交流是民族融合的推动力,拉近了各民族之间的情感距离、进一步增强了各民族的命运共同体意识.
基金项目
西南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资助()
中国近现代西南区域政治与社会研究中心2019年度重点项目(XNZZSH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