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经研究,决定在部分省市先行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工作,探索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为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提供示范经验。涉及范围包括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深圳市建设局,合肥、绍兴、常州、广州、西安市建委。《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要进一步放开建筑市场,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招标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行为监管,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