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2014,Issue(1) :1-2.

论我国跨国收养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虞佳航 李建忠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2014,Issue(1) :1-2.

论我国跨国收养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虞佳航 1李建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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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浙江杭州 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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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是跨国收养活动中的送收养大国,但我国的跨国收养制度还存在收养效力低下、收费制度不透明、送养后监管机制不完善等制度缺陷。为了完善我国的跨国收养制度,提高我国跨国收养工作的效率并保护我国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我国有必要在今后的立法修法活动中取消对被收养人的不合理年龄限制、简化跨国收养审批手续、规范和统一收费标准、构建送养后的监督机制和中国公民在国外收养子女的制度。

关键词

跨国收养/法律制度/完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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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ISSN:1006-665X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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