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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2014,
Issue
(3) :
30-31.
“后悔权”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李书淳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2014,
Issue
(3) :
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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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权”实施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李书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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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 陕西西安 7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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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信息占有上的不平等,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实现实质公平,西方发达国家在消费者保护立法中便赋予了消费者“后悔权”,2013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订亦明确规定了“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内容,是落实消费者倾斜保护的重要进步。然而,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消费者后悔权”仅仅是通过简短的一条规定加以规范的,仍存在不明确的事项需要明晰或通过配套的规定加以保障。
关键词
后悔权
/
实施
/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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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ISSN:
1006-66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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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量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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