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2014,Issue(4) :1-1.

论新形势下政府的预防性环境责任

周雨婷 曹文玉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2014,Issue(4) :1-1.

论新形势下政府的预防性环境责任

周雨婷 1曹文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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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 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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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改变了以往重企业责任轻政府责任的弊端,加强了对政府环境责任的规定。政府及环保部门能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才是环保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否则,新环保法只能停留在纸上,对加强和改进环境保护没有实际意义。

关键词

预防性政府环境责任/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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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

商品与质量(科教与法)

ISSN:1006-665X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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