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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特区消防先行立法研究——以珠海为例
经济特区消防先行立法研究——以珠海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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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除了拥有设区的市立法权外,还拥有特区立法权.消防工作通过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在体制机制、基层治理、人才建设、执法改革等方面大胆先行先试,将经济特区打造成向世界展示我国社会主义消防体制机制优越性、展示我国消防救援能力的示范区,推动公共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特区先行立法对国家消防改革、完善消防法律法规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当前,《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正在启动系统性修改.本文拟以珠海为例,提出经济特区消防先行立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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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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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广东省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广东 珠海 519000
关键词:
特区立法
消防条例
消防改革
先行先试
出版年:
2024
水上安全
中国水上消防协会
水上安全
ISSN:
2097-1745
年,卷(期):
2024.
(10)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