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大凌河流域生态补偿的主客体及补偿标准研究

大凌河流域生态补偿的主客体及补偿标准研究

扫码查看
研究建立大凌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对于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本文以大凌河流域为研究对象,从水足迹的视角探究 2013-2022 年流域生态补偿的主、客体和补偿标准.结果显示,2013-2022 年大凌河流域的水足迹总体呈波动上升趋势,从低到高按构成比例排序为生态水、进、出口虚拟水、生活、工业和农业水足迹;2017 年的补偿标准达到最高点的103.83 亿元,2022 年达到最低点的 0.38 亿元,多年平均补偿金额 53.70亿元;生态补偿主体朝阳市、锦州市和盘锦市的补偿金额均呈波动下降趋势,补偿客体葫芦岛市的补偿金额呈波动上升趋势;为了推动农业的高质量发展,大凌河流域应充分发挥区域优势,通过创新节水技术和创建生态补偿机制,有效保障流域的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李佳怡

展开 >

葫芦岛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辽宁葫芦岛 125000

生态补偿 主体与客体 水足迹 大凌河流域

2024

水土保持应用技术
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

水土保持应用技术

影响因子:0.337
ISSN:1673-5366
年,卷(期):2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