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简称《国家重点保护名录》)、《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简称地方重点保护名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实施后,《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修订工作提上日程.修订《国家重点保护名录》应明确该名录与《三有名录》之间的关系,前者要突出重点,体现保护优先和方便管理的原则,划分中央和地方的保护责任.建议依据物种的濒危属性、特有属性、稀有属性、珍贵属性以及管理属性来确定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的级别.保护名录可以采取将整个属、整个科等较高的分类阶元集体列入原则(Principle of Clump Listing).当一个亚种、一个种群有显著的进化潜力和确定的分布区时,也可以应用拆分列入原则(Principle of Splitting Listing),将其作为管理单位列入物种保护名单.此外,还应密切跟踪并及时更新物种分类法的变化、制订保护级别的判定标准、编写物种恢复计划指南、制定《国家重点保护名录》修订程序.建议为每一个重点保护物种制定相应的种群和生境恢复计划.根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动态管理的需要,通过定期评估,及时对列入名录的物种进行升级、降级、删除或维持现有保护等级等处理.
China's key protected species lists, their criteria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