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思政课"建设中的社会参与表现为积极引入社会实践主体、调动社会资源、构建合作平台、建立师资队伍、借助社会评价等实践活动方式,实质在于调动各种具有育人效应的社会要素,尤其是调动多元社会主体,完成"大思政课"的社会性建构."社会参与"反映了社会元素介入思政课的具体实践过程,各种具有育人属性或功能的社会性元素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大思政课"的构成、实施和评价等具体环节之中."大思政课"建设中的社会参与需要坚持全域性原则,扩大思政课的社会覆盖面以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坚持差序性原则,各社会要素差异化且有序化地参与"大思政课"建设;坚持转化性原则,对各种社会资源和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课程转化;坚持生态性原则,支撑各社会圈层形成合理的育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