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本质上是价值秩序与法治秩序的有效融合,它通过权威性的规则实现爱国主义教育与法治规约的多维互构,将爱国主义规范上升为法律责任和义务,满足人们对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的期待.从功能向度看,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作为一种"化"的过程,具有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内驱力、确证爱国主义教育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构筑意识形态安全屏障三重作用.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实质上是一种爱国主义规范化信息的传递,它通过制度规约与价值牵引激发人们的爱国情感.为此,我们需要建构以"生活世界"为指向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文化,从"惩恶扬善"双重维度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法治化进程,依靠"具象化机制"构建爱国主义教育法治秩序,使爱国主义教育不仅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的外在法律保障,而且融入个体的认知方式中,成为内心的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