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下半月)2016,Issue(1) :165,164.

论我国征税主体的基本权力(利)与义务制度

杨萍
山西青年(下半月)2016,Issue(1) :165,164.

论我国征税主体的基本权力(利)与义务制度

杨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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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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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多文献认为,在我国现行税法中没有关于征税主体的基本权力(利)与义务方面的内容,这主要缘于单从自己所认为的税法视野看税法的缘故.以宇宙全息统一论原理为基础,站在整个法世界之下重新考察会发现,我国征税主体的基本权力(利)与义务的内容,主要规定在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之中.这个发现为税法理论研究提供了更高、更广阔的视角,使立法实践避免了同一问题重复立法的现象.

关键词

征税主体/基本权力(利)/基本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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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6
山西青年(下半月)

山西青年(下半月)

ISSN:
参考文献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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