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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立体化立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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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电子商务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但现阶段尚处于立法空白阶段.通过对我国农村电子商务立法现状的分析,发现现有的指导性文件存在层次低、分散、不协调和实用性差等弊端.提出注重系统化与先进性、以电子商务法为主体、以其他部门法为辅助,兼顾地方特色法规的立体化立法模式,对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有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

邹小峪、李泽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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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山东 烟台264000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山东 威海264209

农村电子商务 立法现状 立体化 立法模式

2016

山西青年(下半月)

山西青年(下半月)

ISSN:
年,卷(期):20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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