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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裁判中法理与民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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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院机构越来越健全,经过调查我很多法院为了在保障法院依法办事公正性的基础上同时达到顺应民意的目的,在司法执行的过程中应该将政治手段作为解决这类问题的主要手段.我们所说的法理能够保证回应民意的活动在政治范围内.根据需要法官应该把法理为依据,通过一系列的手段以及创造的方法,保证所形成的规范能够充分体现民意,通过上述一系列操作就会柔化刚醒的法理,发挥司法调节社会的作用.

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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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吉林长春130000

司法裁判 法理 民意

2016

山西青年(下半月)

山西青年(下半月)

ISSN:
年,卷(期):2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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