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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食货志》玄宗朝两则漕运史料

Two Pieces of Evidence from XIN TANGSHU SHIHUOZHI on the Water Transport of Grain in the Time of Xuanz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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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食货志>:开元时,裴耀卿主漕事,"益漕晋、绛、魏、濮、邢、贝、济、博之租输诸仓,转而入渭.凡三岁,漕七百万石";其后,韦坚继之,天宝三载"漕山东粟四百万石".学术界据此认为,唐安史之乱前,中央的上解租赋主要来自黄河中下游流域.仔细分析<新志>记载并参诸其它文献,我们就会发现,裴耀卿开元年间所漕租粮主要是来源于江淮地区;韦坚岁"漕山东粟四百万石"的"山东",沿用的是汉代的语义,其漕运主体仍是江淮粟米.

张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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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100875

《新唐书·食货志》 漕运 山东 江淮

2007

史学史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

史学史研究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248
ISSN:1002-5332
年,卷(期):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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