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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扩大我国贿赂罪的贿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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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将贿赂罪的范围规定为一切"不正当好处".而我国刑法中,行贿罪中的贿赂范围是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受贿罪中的贿赂范围是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贿赂罪的贿赂范围狭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轻纵贿赂犯罪的现象,不利于惩处日益严重的贿赂犯罪.我国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就应当认真履行公约义务,借鉴公约规定,以完善我国立法.

李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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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贿赂范围 借鉴 完善

2011

商业文化(下半月)
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

商业文化(下半月)

ISSN:1006-4117
年,卷(期):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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