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人征信数据作为刑法中的公民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敏感个人信息、征信领域法中的信用信息,导致非法获取个人征信数据的归责涉及民事、刑事及行政.在非法获取个人征信数据的场景中,立法的滞后与分散导致行政责任内部形成归责竞合;行、刑处罚标准的不贯通、行政处罚管辖权的割裂,阻隔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归责衔接;个人信息国家保护义务的构造,弱化民事归责中的个人诉权.为疏解这种困境,需修改征信领域等立法,将行政归责统一指向个人信息保护法;由网信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协商确定行政裁量基准和双向的移送制度以建立归责的衔接;民事归责中,可通过司法解释确定关涉权益的范围,并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重构归责模式,以强化个人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