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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响下关于公共安全涉疫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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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倾尽全力防控疫情,全国人民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主动配合防疫举措.在此过程中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闯关"行为屡见不鲜,甚至屡屡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新冠病毒的传播力极强,个人的不配合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会直接侵害到公共利益和安全,为了有效防控疫情,国家对涉疫违法行为给与严厉打击,但是在国内抗疫初期,对涉疫违法行为的立案罪名主要集中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三种罪名.所以,在新冠疫情影响下,开展疫情背景下关于公共安全涉疫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研究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不言自明.

左文才、李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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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安职业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31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0

探索科学

探索科学

ISSN:
年,卷(期):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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