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流量为王,司法何为?--“流量清零案”的几个问题
流量为王,司法何为?--“流量清零案”的几个问题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NETL
NSTL
万方数据
中文摘要:
手机流量具有可直接支配性,得为物权之客体。交易习惯应“合理的才存在”。霸王条款实质是“强加的不公平”。通信运营商系公用事业,条款拟定的参与性与定价的合理性缺乏,权利义务失衡,流量月底清零实系霸王条款。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程诗棋
展开 >
作者单位: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重庆 400044
关键词:
流量
物
交易习惯
霸王条款
出版年:
2014
投资与合作
投资与合作杂志社
投资与合作
ISSN:
1004-387X
年,卷(期):
2014.
(6)
被引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