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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与合作
2014,
Issue
(6) :
362-363,365.
流量为王,司法何为?--“流量清零案”的几个问题
程诗棋
投资与合作
2014,
Issue
(6) :
362-36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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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量为王,司法何为?--“流量清零案”的几个问题
程诗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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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1.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重庆 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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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手机流量具有可直接支配性,得为物权之客体。交易习惯应“合理的才存在”。霸王条款实质是“强加的不公平”。通信运营商系公用事业,条款拟定的参与性与定价的合理性缺乏,权利义务失衡,流量月底清零实系霸王条款。
关键词
流量
/
物
/
交易习惯
/
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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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4
投资与合作
投资与合作杂志社
投资与合作
ISSN:
1004-38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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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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