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的《十二表法》与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的《法经》,分别是罗马法系和中华法系的起源和基础。在共性方面,二者都产生在公元前5世纪、拥有相似的历史地位以及均具有古代法律文化诸法合体、原始性和野蛮性的一般特征。在差异方面,二者因不同的背景不同,体现在法律内容、立法途径、立法目的、立法价值取向和法律精神上也有明显分别。通过对《十二表法》与《法经》异同的比较分析,我们能够更好地清晰认识和理解《十二表法》与《法经》,以及他们各自代表的罗马法系与中华法系在第一部成文法制定时代就产生了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