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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台湾地区审计公费披露的缺失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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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地区《公开发行公司年报应行记载事项准则》规定,除满足特定条件的公司,其余公开发行公司可以自由选择级距或金额的方式披露审计公费。这与世界主流趋势不符,造成了上市柜公司披露信息的不可比性,破坏了证券市场中的信息对称。通过强制公开审计公费金额,可以增强信息透明度,提高审计独立性,减少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利益输送,有利于证券市场和审计市场的良好发展。

邓琦琪、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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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四川成都 611130

审计公费 审计独立性 上市公司 信息公开

2014

投资与合作
投资与合作杂志社

投资与合作

ISSN:1004-387X
年,卷(期):20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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