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2024,Issue(1) :43-68.

"定計"的明與暗:秦簡所見基層官府物資付受的計校過程

曹天江
文史2024,Issue(1) :43-68.

"定計"的明與暗:秦簡所見基層官府物資付受的計校過程

曹天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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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央民族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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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入辨析學界聚訟紛紜的里耶秦簡8-75+8-166(遷陵致郪縣追書)、9-1至9-12(陽陵卒文書)等材料,可復原秦代基層官府物資付受的計校過程:每到年底,官府對每項付受事務的統計文書分别定稿,文書用語稱"定以(物資名稱+數量)付/受(某縣)某官某物計",故此過程可稱"定計"."定計"之前,付方可先向受方確認此事的名目、日期等,即"問何縣官計,付,署計年名爲報";"定計"之時,由付方官府製作計文書並徵求受方的確認回覆;受方若拖延逾年,則須上呈校文書説明情況.跨縣付受"定計"的過程中,付方往往承擔更大責任與風險,受方却相對輕鬆,加上距離遥遠、程序繁瑣,故雙方爲了推卸責任,都傾向於在文書上來回推諉,乃至於形成了某種"共謀"的默契,使計校事務年年遷延不決.在"明"面上極其繁密的律令刑罰之下,"暗"面的操作"巧法"也在孳生傳衍.注目於中國古代官僚制下計校管理的歷史,不可忽視這"明""暗"兩面的"合力".

关键词

付受/定計/計校/問何縣官計/陽陵卒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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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7AZS013)

国家留学基金()

出版年

2024
文史
中华书局

文史

CSSCI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083
ISSN:
参考文献量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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