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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乡村治理的最小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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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是乡村治理体系中最基层的治理单元,对乡村社会的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川西平原的村民小组呈现出有效治理的特征,并回应了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公益性需求”,体现了村民小组的组织动员能力、秩序维持能力和利益平衡能力.村民小组的治理能力并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有赖于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治理资源、治理动力和治理的合法性这四个维度的共同作用.作为农民与村级组织和国家之间的媒介,村民小组既能为小组内部提供基本的公共品服务,同时有利于国家政策在基层的顺利执行.因此,随着后税费时代国家治理的转型,需要积极培育村民小组的治理能力,拓展村民自治的实践形态,实现村民自治单位的下沉,从而提高乡村治理的绩效.
Villager Groups:The Smallest Unit of Rural Governance

李永萍、慈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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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湖北武汉430074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湖北武汉430072

乡村治理 小组治理 小组公共性 村民自治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攻关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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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CHSSCD
影响因子:0.337
ISSN:1671-881X
年,卷(期):2017.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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