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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罪中的实务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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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袭警罪的保护法益、行为方式、行为对象以及后果要件的认定等存在较多争议,如袭警罪在保护警察执法权的同时是否兼顾人身权,对袭警罪中的"暴力袭击"如何理解,袭警罪的行为对象是否应当包括辅警等.从袭警罪的立法背景引入,结合司法实务案例对袭警罪相关实务问题进行探讨.袭警罪的法益包含了警察执法权和人身权,对"暴力"应当作限缩解释,无形力和消极抵抗行为不属于袭警罪中的暴力,正在协助民警执行职务的辅警属于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合理的认识错误阻却袭警罪的故意.

刘军强、李良义、张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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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湖北 钟祥 431900

湖北警官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4

警察人身权 暴力袭击 无形力

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钟祥市人民检察院校检合作检察理论研究项目

HJ2024HX001

2024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影响因子:0.333
ISSN:1672-9390
年,卷(期):2024.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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