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22,Vol.24Issue(4) :10-17.DOI:10.3969/j.issn.1672-9846.2022.04.002

《民法典》第921条中"利息"的解释

陈智伟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22,Vol.24Issue(4) :10-17.DOI:10.3969/j.issn.1672-9846.2022.04.002

《民法典》第921条中"利息"的解释

陈智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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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苏州大学,江苏 苏州 2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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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第921条规定受托人垫付费用后可以请求加算利息,但未明确利率和起算时间,在实践中产生了极大混乱,各地判决不一且无充分说理.由于该条系补充性任意性规范,当事人有约定时应当从其约定,并参照适用民间借贷规则.当事人无约定时,则需要根据导致垫资的原因不同而分别处理.仅因委托人原因发生垫资时,应当区分委托人的真意是解除委托合同还是请求受托人垫资.仅因受托人原因发生垫资时,应加算贷款利息.当因委托合同双方共同原因导致垫资时,还要区分民事委托和商事委托、有偿委托和无偿委托等情形.无论何种情形,利息均应从实际垫资之日开始计算.

关键词

意思表示解释/借款合同/不当得利/利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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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22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CHSSCD
影响因子:0.458
ISSN:1672-9846
参考文献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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