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智能交通领域无人驾驶汽车日渐成为热门话题,有关该领域的地方立法应积极落实.在国家尚未出台专门法律之前,加强智能交通新兴领域的地方立法不仅拥有宪法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的依据,还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加强新兴领域立法"要求的落实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目前,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或正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或作出决定,一方面为未来国家立法积累了经验,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各地应在未来探索创新的立法活动中总结经验、找准不足,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原则,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在立法工作中的感受度和满意度;构建区域协同立法机制,践行"小快灵"的立法模式,保证立法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加强制度供给和填补制度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