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河作为我国水上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发展对交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内河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将进入全新调整阶段.然而,该法规自颁布以来就始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存在,未能实现学界长期呼吁的立法升级,导致其法律权威性和规范性不足;在内容上,与《海安法》相比,内河安全管理在船员权益、航行保障、客货运输、搜救应急及事故调查制度等方面仍有诸多改进空间.考虑到内河和海上交通在安全管理目标上的一致性和规制逻辑的相似性,借鉴《海安法》的立法经验,不仅可以弥补内河安全管理的制度缺陷,还能有效提升内河航运安全水平,为我国水运体系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