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受益人在"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法承担民事责任"时,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见义勇为作为特殊的无因管理,大部分问题可以通过无因管理制度解决,但仍有相关问题法律尚未规定.为合理地划分各方主体的责任,笔者提出了针对见义勇为行为的后续生活保障问题,即基于对此种行为性质的分析,阐述了存在于受损受益人补偿制度中的问题,并从明确受益人的条件、明确受益人补偿责任的数额、确定受益人补偿后的追偿权三个角度出发,提出了几点有效完善我国见义勇为者受损受益人补偿制度的建议,希望能够为制度后续的优化工作提供一些参考与帮助.